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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贞观二年隋通事舍人郑仁基女年十六七容色绝姝当时莫及 文德皇后

    时间:2022-07-21 09:12:47  编辑:快推网  来源:  浏览:308次   【】【】【网站投稿
    贞观二年,隋通事舍人郑仁基女年十六七,容色绝姝,当时莫及。 文德皇后访求得之,请备嫔御。太宗乃聘为充华。诏书已出,策使未发。魏徵闻其已许嫁陆氏,方遽进而言曰:“陛下为人父母,抚爱百姓,当忧其所忧,乐其所乐。自古有道之主,以百姓之心为心,故君处台榭,则欲民有栋宇之安;食膏粱,则欲民无饥寒之患;顾嫔御,则欲民有室家之欢。此人主之常道也。今郑氏之女,久已许人,陛下取之不疑,无所顾问,播之四海,岂为民父母

    贞观二年,隋通事舍人郑仁基女年十六七,容色绝姝,当时莫及。 文德皇后访求得之,请备嫔御。太宗乃聘为充华。诏书已出,策使未发。魏徵闻其已许嫁陆氏,方遽进而言曰:“陛下为人父母,抚爱百姓,当忧其所忧,乐其所乐。自古有道之主,以百姓之心为心,故君处台榭,则欲民有栋宇之安;食膏粱,则欲民无饥寒之患;顾嫔御,则欲民有室家之欢。此人主之常道也。今郑氏之女,久已许人,陛下取之不疑,无所顾问,播之四海,岂为民父母之道乎?臣传闻虽或未的,然恐亏损圣德,情不敢隐。君举必书,所愿特留神虑。”太宗闻之大惊,手诏答之,深自克责,遂停策使,乃令女还旧夫。左仆射房玄龄、中书令温彦博、礼部尚书王珪、御史大夫韦挺等云:“女适陆氏,无显然之状,大礼既行,不可中止。”又陆氏抗表云:“某父康在日,与郑家往还,时相赠遗资财,初无婚姻交涉亲戚。”并云:“外人不知,妄有此说。”大臣又劝进。太宗于是颇以为疑,问徵曰:“群臣或顺旨,陆氏何为过尔分疏?”徵曰:“以臣度之,其意可识,将以陛下同于太上皇。”太宗曰:“何也?”徵曰:“太上皇初平京城,得辛处俭妇,稍蒙宠遇。处俭时为太子舍人,太上皇闻之不悦,遂令出东宫为万年县,每怀战惧,常恐不全首领。陆爽以为陛下今虽容之,恐后阴加谴谪,所以反复自陈,意在于此,不足为怪。”太宗笑曰:“外人意见,或当如此。然朕之所言,未能使人必信。”乃出敕曰:“今闻郑氏之女,先已受人礼聘,前出文书之日,事不详审,此乃朕之不是,亦为有司之过。授充华者宜停。”时莫不称叹。

    贞观二年,隋朝通事舍人郑仁基有个女儿,年方十六七岁,国色天香,当时没有谁比得上她美丽贤淑。文德皇后得知有此人后,便召她入后宫,以备妃嫔之选,唐太宗于是选她为充华。诏书拟好了,还没有派使者宣布。魏徵听说这个女子已被许配给陆氏,于是向唐太宗进言道:“陛下是老百姓的衣食父母,爱护百姓,应当以他们的忧虑为忧虑,以他们的快乐为快乐。自古以来,有道义的君主都能够体恤百姓,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。所以他自己住在宫中,就希望百姓有安稳的住处;自己享受盛宴,就希望百姓没有饥寒之苦;自己有嫔妃侍候,就希望百姓都能够享受家室的欢愉,这是为人君必须知道的道理。现在,郑家的女儿早已经许配给别人,可是陛下却毫无顾虑地把她召入宫中,对她以往的情况不闻不问,若此事诏告天下,这难道是身为百姓父母应该做的事吗?虽然我听说诏令还没有发布出去,但是我怕陛下这样做有损您的圣德,所以不敢不进言。皇帝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史官记入史册,所以请陛下千万要慎重。”唐太宗听后,非常吃惊,亲自写信回复,深表自责,阻止使者传达诏书,并让那个女子回到夫家。事后,左仆射房玄龄、中书令温彦博、礼部尚书王珪、御史大夫韦挺等都说:“此女许配给陆家,大家并不知道。现在入宫的大礼已经行过了,再终止诏令恐怕不妥。”陆家的人也上书说:“家父在世时,与郑家有往来,他们不时赠送给我们一些财产,可是并没有婚约。”并且陆家的人还说:“外面的人不知道内情,婚约是他们胡乱猜测的。”大臣们也对送女子回家的事进行劝阻。唐太宗非常疑惑,问魏徵:“大臣们可能是顺从我的意思,可是陆家又为什么上书呢?”魏徵说:“依我看,他们的心思是可以识透的,他们是把陛下当作太上皇了。”唐太宗追问道:“这是怎么回事呢?”魏徵说:“太上皇当初平定了京城,得到了辛处俭的内人,对她加以宠幸。当时辛处俭是太子舍人,太上皇知道后非常不高兴,不久就将他逐出东宫,任万年县县官。可是辛处俭还是心怀恐惧,常常担心有杀身之祸。陆家认为陛下虽然现在不计较,将来恐怕要暗中贬谪他们,所以反复上书开脱此事,他们的用意不足为怪。”唐太宗听后笑道:“别人的意见可能如此,可是我的话别人未必全信。”于是又下了一道诏书:“听说郑氏之女已经许配了人家,先前出的诏书,不知详情,这是我的过错,有关部门也有责任。召此女进宫做充华一事废止。”事后,人们对唐太宗的行为无不交口称赞。

    贞观三年,诏关中免二年租税,关东给复一年。寻有敕:“已役已纳,并遣输纳,明年总为准折。”给事中魏徵上书曰:“伏见八月九日诏书,率土皆给复一年,老幼相欢,或歌且舞。又闻有敕,丁已配役,即令役满折造,余物亦遣输了,待明年总为准折。道路之人,咸失所望。此诚平分百姓,均同七子。但下民难与图始,日用不足,皆以国家追悔前言,二三其德。臣窃闻之,天之所辅者仁,人之所助者信。今陛下初膺大宝,亿兆观德。始发大号,便有二言,生八表之疑心,失四时之大信。纵国家有倒悬之急,犹必不可,况以泰山之安,而辄行此事!为陛下为此计者,于财利小益,于德义大损。臣诚智识浅短,窃为陛下惜之。伏愿少览臣言,详择利益。冒昧之罪,臣所甘心。”

    贞观三年,唐太宗下令免除关中地区两年税收,关东地区免除一年的税收。不久,唐太宗又下诏更改说:“已经服过的劳役,已经交纳的税收,今年依旧,明年再行减免。”魏徵上书说:“陛下八月九日下的诏书,让这些地方都免税一年,百姓、男女老少无不欢欣鼓舞。可是后来听说又下了一道诏书,免税之事明年才实行,老百姓对此都非常失望。这其实是剥夺老百姓的利益啊。人民难以统治,很多时候是因为他们平时的生活没有保障、国家言而无信,以及不断更换政令造成的。我认为,仁义的人,老天才会保佑他;讲信用的人,人民才会拥立他。现在陛下继位不久,黎民百姓都在观望,看陛下有什么样的政策让他们安居乐业。可是陛下刚下了令,就要改变,这不是让老百姓起疑心吗?纵然在国家情况紧急的时候,都不可以这样做,更何况现在国家安定呢?陛下此举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也许会带来些许的收益,但对于朝廷的信义却是个莫大的损失。我虽然才疏学浅,可还是替陛下感到痛惜,只希望陛下接受下臣的意见,权衡利弊,即使我现在犯下冒昧之罪,也心甘情愿。”

    简点使右仆射封德彝等,并欲中男十八已上,简点入军。敕三四出,徵执奏以为不可。德彝重奏:“今见简点者云,次男内大有壮者。”太宗怒,乃出敕:“中男已上,虽未十八,身形壮大,亦取。”徵又不从,不肯署敕。太宗召徵及王珪,作色而待之,曰:“中男若实小,自不点入军;若实大,亦可简取。于君何嫌?过作如此固执,朕不解公意!”徵正色曰:“臣闻竭泽取鱼,非不得鱼,明年无鱼;焚林而畋,非不获兽,明年无兽。若次男已上,尽点入军,租赋杂徭,将何取给?且比年国家卫士,不堪攻战。岂为其少?但为礼遇失所,遂使人无斗心。若多点取人,还充杂使,其数虽众,终是无用。若精简壮健,遇之以礼,人百其勇,何必在多?陛下每云,我之为君,以诚信待物,欲使官人百姓并无矫伪之心。自登极已来,大事三数件,皆是不信,复何以取信于人?”太宗愕然曰:“所云不信,是何等也?”徵曰:“陛下初即位,诏书曰:‘逋租宿债,欠负官物,并悉原免。’即令所司,列为事条,秦府国司,亦非官物。陛下自秦王为天子,国司不为官物,其余物复何所有?又关中免二年租调,关外给复一年。百姓蒙恩,无不欢悦。更有敕旨:‘今年白丁多已役讫,若从此放免,并是虚荷国恩,若已折已输,令总纳取了,所免者皆以来年为始。’散还之后,方更征收,百姓之心,不能无怪。已征得物,便点入军,来年为始,何以取信?又共理所寄,在于刺史、县令,常年貌税,并悉委之。至于简点,即疑其诈伪。望下诚信,不亦难乎?”太宗曰:“我见君固执不已,疑君蔽此事。今论国家不信,乃人情不通。我不寻思,过亦深矣。行事往往如此错失,若为致理?”乃停中男,赐金瓮一口,赐珪绢五十匹。

    简点使右仆射封德彝等大臣,想把老百姓家中十八岁以上,并在家中排名中间的男丁都征召入伍。命令还没下达,魏徵认为这样做不妥当。封德彝又向唐太宗上奏道:“听负责征兵的人说,即使在家中小一点的男子,也有身体强壮的。”唐太宗非常生气,于是下了一道命令说:“家中排名中间的男子,即使没有满十八岁,只要身体强壮的,也征兵入伍。”魏徵又不同意,不肯签署发布这道命令。唐太宗召见魏徵和王珪,怒形于色,并对他们说:“家中排位中间的男子如果太小,自然不征召入伍;如果实在强壮,也可以参军,这对于你们来说有何不妥?你们这样固执,我不能理解你们的想法。”魏徵严肃地说:“我听说把池塘的水放干来捕鱼,这样做的后果当然不是捕不到鱼,而是第二年没有鱼可捕了;放火焚烧森林来打猎,并不是打不到猎,而是第二年再也没有野兽可以捕获了。如果家中排在中间的男子全都应召入伍,国家的租税徭役,又由谁来承担呢?慢慢地,国家的兵士将失去战斗力,是因为兵士少吗?不是,是因为国家礼教不行,造成人们没有斗志。如果只是一味地想多征兵,有的人还充当杂吏,即使人数再多,也没有任何战斗力。不如精挑细选一些强壮的男子,尊重他们,厚待他们。一个人就可以发挥出百倍的勇气,哪里用得着人数众多呢?陛下每次都说,我待人诚恳,这么做是想使官吏和百姓都没有虚伪的心理。可是自从陛下即位以来,所做的几件大事,都不能让人信服,又凭什么取信于人呢?”唐太宗若有所悟,吃惊地问:“你所说的失信于民的事,指的是哪些事呢?”魏徵说:“陛下刚即位的时候,下了一道诏书说:‘过去各种拖欠官府的债务,全部免除。’命令下达不久,马上又命令管理财务的官吏,把这些列为条目。陛下作为秦王时所拥有的财物,也不是官府的。陛下从秦王变为皇帝,你的东西不是官家的财物,那其他的官家财物又从何而来呢?还有在关中一带免两年的租税,关外的免一年。百姓一听说这件事,个个都感觉沐浴皇恩,没有谁不高兴。可是没过多久,陛下又更换了一道圣旨:‘今年百姓的赋税都已缴完了,如果现在执行这项政策,有的人并没有享受皇恩。因此不管哪种情况,今年的赋税让他们全部交纳,所免的赋税都从明年开始。’收与不收,朝令夕改,百姓的心怎么能踏实呢?凡已征收的财物,都用以充军,所颁布的措施又要从第二年开始执行,凭什么取信于民?一个地方的治理,在于刺史、县令,每年类似赋役的事情,都是委托他们办理,至于挑选、统计从军人员,又怀疑他们虚伪欺诈,‘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’。陛下如此希望他们诚实可信,不是很困难吗?”唐太宗说:“我见你们一个个十分固执,怀疑你们被蒙蔽了。今天你讲的国家所做的事不让人信服,是人与人之间沟通得不好。这些事情我没认真思考,犯的错误也就大了。做事情如果每每犯这样的错误,国家又岂能得到治理呢?”于是他下令停止征召家中排名在中间的人入伍,并赏赐给魏徵一口金瓮,赏赐王珪五十匹丝绢。

    贞观五年,治书侍御史权万纪、侍御史李仁发,俱以告讦谮毁,数蒙引见,任心弹射,肆其欺罔,令在上震怒,臣下无以自安。内外知其不可,而莫能论诤。给事中魏徵正色而奏之曰:“权万纪、李仁发并是小人,不识大体,以谮毁为是,告讦为直,凡所弹射,皆非有罪。陛下掩其所短,收其一切,乃骋其奸计,附下罔上,多行无礼,以取强直之名。诬房玄龄,斥退张亮,无所肃厉,徒损圣明。道路之人,皆兴谤议。臣伏度圣心,必不以为谋虑深长,可委以栋梁之任,将以其无所避忌,欲以警厉群臣。若信狎回邪,犹不可以小谋大,群臣素无矫伪,空使臣下离心。以玄龄、亮之徒,犹不可得伸其枉直,其余疏贱,孰能免其欺罔?伏愿陛下留意再思。自驱使二人以来,有一弘益,臣即甘心斧钺,受不忠之罪。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崇德,岂可进奸而自损乎?”太宗欣然纳之,赐徵绢五百匹。其万纪又奸状渐露,仁发亦解黜,万纪贬连州司马。朝廷咸相庆贺焉。

    贞观五年,治书侍御史权万纪、侍御史李仁发依靠欺诈手段,多次被皇帝召见。但是他们欺上瞒下,任意弹劾别人,这种行为既让皇上对其他臣子的所作所为感到震怒,也让大臣们非常惊恐不安。朝廷内外官员都知道他们的丑行劣迹,但没有谁敢指出。魏徵这时挺身而出,向唐太宗上书说:“权万纪、李仁发都是小人,不识大体,以诋毁、损害别人的名声为能事,他们所弹劾的人,都没有罪过。陛下却对他们的劣行视而不见,纵容他们的罪行,使他们胡作非为,明目张胆,肆无忌惮。他们诬陷房玄龄,贬谪张亮,为所欲为,损害了陛下的圣明。这造成人们之间互相诽谤、不信任的恶劣风气。我猜想陛下不会因此认为他们有谋略,是可以委以重任的栋梁之材。陛下任用他们该不会是因为他们做事无所避讳,想借此来警醒百官吧?如果陛下一直信任奸佞小人,这会使百官人心离散。像房玄龄、张亮这样一些很有才能的大臣都不能申述冤情,更何况一般官员呢?他们谁能够避免不遭受惩罚呢?请陛下三思。自从那二人被任用以来,如果在哪一个方面对国家有利,臣都甘愿受刑罚处置,承担不忠的罪名。陛下纵然不能够表彰善良的行为以弘扬道德,又怎么可以任用奸臣来损害自己的名声呢?”唐太宗听后,欣然接受了意见,赏赐给魏徵绢五百匹。不久,权万纪的奸情败露,被贬官为连州司马,李仁发也被解除官职,满朝文武对此都欢欣鼓舞,拍手称快。

    贞观六年,有人告尚书右丞魏徵,言其阿党亲戚。太宗使御史大夫温彦博案验其事,乃言者不直。彦博奏称,徵既为人所道,虽在无私,亦有可责。遂令彦博谓徵曰:“尔谏正我数百条,岂以此小事,便损众美。自今已后,不得不存形迹。”居数日,太宗问徵曰:“昨来在外,闻有何不是事?”徵曰:“前日令彦博宣敕语臣云:‘因何不存形迹?’此言大不是。臣闻君臣同气,义均一体。未闻不存公道,惟事形迹。若君臣上下同遵此路,则邦国之兴丧,或未可知!”太宗瞿然改容曰:“前发此语,寻已悔之,实大不是,公亦不得遂怀隐避。”徵乃拜而言曰:“臣以身许国,直道而行,必不敢有所欺负。但愿陛下使臣为良臣,勿使臣为忠臣。”太宗曰:“忠良有异乎?”徵曰:“良臣使身获美名,君受显号,子孙传世,福禄无疆。忠臣身受诛夷,君陷大恶,家国并丧,独有其名。以此而言,相去远矣。”太宗曰:“君但莫违此言,我必不忘社稷之计。”乃赐绢二百匹。

    贞观六年,有人告发尚书右丞相魏徵,说他利用官职徇私,为自己的亲戚谋取好处。唐太宗派御史大夫温彦博去调查核实这件事,发现是举报人无中生有。温彦博上奏说,魏徵的为人被大家所称道,虽然他很无私,可还是有美中不足的地方。唐太宗于是让温彦博转告魏徵说:“你给我提了几百条正确的意见,怎么可以因为这件小事,就把你的美誉损害了呢?从今以后,你做事还是要顾及一下形式。”几天后,唐太宗问魏徵:“这几天你在宫外,听到什么关于你的不好的事了吗?”魏徵意味深长地说:“前几天陛下让温彦博对我说:‘做事为何不顾及形式呢?’我认为这话说得太不恰当了。我听说君臣同心,就应只关心事情做得是否正确。任何事情的道理都是一致的,我没听说国家不注重公道,只斤斤计较于形式。如果君臣上下都能够遵守我说的这个道理,那么国家兴盛,是必然的事情。”唐太宗听后,大惊失色地说:“前几天我说了这番话,过后就非常后悔。我的话有失公允,请你不要记在心上。”魏徵向唐太宗行跪拜礼,诚恳地说:“我把自己献给了朝廷,凡事秉公办理,不敢欺上瞒下。但愿陛下让我成为一个良臣,不要让我成为一个忠臣。”唐太宗很诧异,不解地问:“良臣和忠臣有什么不同吗?”魏徵说:“良臣是使一个臣子获得美名,君主也赢得盛誉,子孙后代获得利益,享受财富和名望。然而忠臣却招来杀身之祸,君主臭名昭著,家庭和国家都不能保全,留下的只有忠臣的名声。从这点来看,它们的差别实在太大了。”唐太宗听了,恍然大悟地说:“希望你不要违背这个信条,我也绝不会忘记治国的道理。”于是赐给魏徵绢二百匹。

    贞观六年,匈奴克平,远夷入贡,符瑞日至,年谷频登。岳牧等屡请封禅,群臣等又称述功德,以为“时不可失,天不可违,今行之,臣等犹谓其晚”。惟魏徵以为不可。太宗曰:“朕欲得卿直言之,勿有所隐。朕功不高耶?”曰:“高矣。”“德未厚耶?”曰:“厚矣。”“华夏未安耶?”曰:“安矣。”“远夷未慕耶?”曰:“慕矣。”“符端未至耶?”曰:“至矣。”“年谷未登耶?”曰:“登矣。”“然则何为不可?”对曰:“陛下功高矣,民未怀惠。德厚矣,泽未旁流。华夏安矣,未足以供事。远夷慕矣,无以供其求。符端虽臻,而罻罗犹密。积岁丰稔,而仓廪尚虚。此臣所以切谓未可。臣未能远譬,且借近喻于人。有人长患疼痛,不能任持,疗理且愈,皮骨仅存,便欲负一石米,日行百里,必不可得。隋氏之乱,非止十年。陛下为之良医,除其疾苦,虽已乂安,未甚充实,告成天地,臣窃有疑。且陛下东封,万国咸萃,要荒之外,莫不奔驰。今自伊、洛之东,暨乎海、岱,萑莽巨泽,茫茫千里,人烟断绝,鸡犬不闻,道路萧条,进退艰阻。宁可引彼戎狄,示以虚弱?竭财以赏,未厌远人之望;加年给复,不偿百姓之劳。或遇水旱之灾,风雨之变,庸夫邪议,悔不可追。岂独臣之诚恳,亦有舆人之论。”太宗称善,于是乃止。

    贞观六年,大唐王朝降伏了匈奴。远方的少数民族也都纷纷前来朝见纳贡,吉祥的征兆时时显现,真可谓国家祥和,五谷丰登。大臣岳牧等人多次上书,要唐太宗到泰山实行封禅的大礼。其他臣子也都称颂唐太宗英明圣德,认为“机不可失,天意不可违背,现在实行封禅之礼,已经为时过晚了”。只有魏徵认为不可。唐太宗问魏徵:“我想听到你的实话,请你不要对我有所隐瞒。我的功绩到底高不高呢?”魏徵说:“高。”唐太宗又问:“德行厚不厚呢?”魏徵说:“厚。”“华夏安不安定呢?”魏徵说:“安定。”“远方的少数民族没归顺吗?”魏徵说:“归顺了。”“吉祥的征兆没来吗?”魏徵说:“来了。”唐太宗问:“粮食没丰收吗?”魏徵说:“丰收了。”唐太宗感到迷惑不解,于是问道:“既然国家得到了治理,那么为什么不能封禅呢?”魏徵说:“陛下功劳虽然很高,但是老百姓并没有感恩戴德。陛下虽然仁德广播,但并不是天下所有人都享受了陛下的恩泽。华夏虽然安宁了,但其他民族并没能共同分享太平的喜悦。远方的少数民族归顺了,但朝廷还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。吉祥的征兆虽然出现了,但恶兆依然很多。粮食虽然丰收了,但粮仓还依然很空虚。这就是我所说的不可封禅的原因。远的例子我不举,就以人为例。有个人长期浑身疼痛,不能够抬起东西,经过精心治疗刚刚痊愈,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,却要一下子背一担米,并且要求他一天行一百里路,这是不可能的。隋末的战乱持续了不只十年,给天下百姓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。陛下是百姓的良医,就应一心一意帮助老百姓除去战争给他们生活造成的疾苦。现在虽然天下已经太平,但是国家还不富足,这个时候敬天拜地,炫耀功业已经完成,我认为这件事本身就值得怀疑。并且陛下要到东边遥远的泰山进行封禅,各地的臣子也都要到那里会集,尤其是身处边远蛮荒地区的人,肯定免不了一番奔波劳顿之苦。如今,从伊水、洛水以东到临近海边的泰山,隔着万水千山,路途遥远,再加上中间道路崎岖、人烟稀少,行路非常艰难。况且怎么可以让远方少数民族也进入境内,让他们看到大唐的虚实呢?为了抚慰他们的辛劳,陛下就是用尽国家的钱财赏赐他们,也不能够满足这些历尽千辛万苦、远道而来的人们的愿望。同时,兴师动众的封禅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,如果这时遇到自然灾害,再加上别有用心的人散布谣言,后果肯定不堪设想,到时候恐怕追悔莫及。其实这不仅仅是我的意见,老百姓已经有这样的舆论了。”唐太宗听后点头称是,于是就停止了封禅这件事。

    贞观七年,蜀王妃父杨誉,在省竞婢,都官郎中薛仁方留身勘问,未及予夺。其子为千牛,于殿庭陈诉云:“五品以上非反逆不合留身,以是国亲,故生节目,不肯决断,淹留岁月。”太宗闻之,怒曰:“知是我亲戚,故作如此艰难。”即令杖仁方一百,解所任官。魏徵进曰:“城狐社鼠皆微物,为其有所凭恃,故除之犹不易。况世家贵戚,旧号难理,汉、晋以来,不能禁御,武德之中,以多骄纵,陛下登极,方始萧条。仁方既是职司,能为国家守法,岂可枉加刑罚,以成外戚之私乎!此源一开,万端争起,后必悔之,将无所及。自古能禁断此事,惟陛下一人。备豫不虞,为国常道,岂可以水未横流,便欲自毁堤防?臣窃思度,未见其可。”太宗曰:“诚如公言,向者不思。然仁方辄禁不言,颇是专权,虽不合重罪,宜少加惩肃。”乃令杖二十而赦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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